圖賄懲教主任 女保鏢罪成判囚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於鰂魚涌公園開槍擊斃親友而被判囚終身的女保鏢詹心桀,指她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期間,涉嫌以30萬元賄賂懲教主任,令詹可獲判醫院令。她早前否認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經審訊後屯門法院暫委裁判官朱仲強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她入獄6個月,與其終身監禁刑期同期執行。
謀殺案囚終身 同期執行
報稱無業的49歲女被告詹心桀,被控於2021年11月6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香港懲教署人員、即高級懲教主任蔡小嫻提供利益,即30萬元。裁判官裁決指,接納蔡小嫻證供指,被告確向她說:「蔡姑娘,我畀30萬你……」,認為被告有特定說話內容和對象。蔡指被告自同年3月起,多番表示想判醫院令,要求蔡幫忙。裁判官認為,被告是要令蔡撰寫相關紀錄,讓被告獲判醫院令,因此裁定被告罪成,判囚6個月,與終身監禁刑期同期執行。
詹心桀於2021年7月15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本案案發時在小欖服刑。曾任保鏢的詹,疑因外祖母遺產分配問題與親戚生嫌隙,在2018年於鰂魚涌公園突然掏出手槍連開4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三姨及二舅父亦遭槍傷。詹被裁定兩項謀殺及兩項射擊傷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案件編號:TMCC 17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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