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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圍道重建 業主轟賠償欠妥

不滿市建局重建安置方案的業主到立會約見議員申訴。(黃仲民攝) 不滿市建局重建安置方案的業主到立會約見議員申訴。(黃仲民攝)
不滿市建局重建安置方案的業主到立會約見議員申訴。(黃仲民攝)
【本報訊】市區重建局去年5月公布展開重建衙前圍道/賈炳達道發展計劃(KC-017),但有不少業主對計劃的收購賠償不滿意。他們昨到立法會約見議員申訴,希望「樓換樓」計劃提供更多選項;自住和出租物業的賠償價格「睇齊」;以及收購後要有一年交吉期等。有業主認為出租物業無「7年樓齡賠償」屬「欺騙業主」,擔心作為殘疾人士若無居所,將難以供養年逾90歲的母親。有議員則稱,業主訴求合理,將會向市建局跟進。
會上多名業主關心「樓換樓」問題,有業主認為即便他們有「煥然壹居」或「煥然懿居」的優先抽籤權,但仍不代表會確實獲得購買權,而且該兩個項目樓價太貴,大部分業主靠賠償金額亦難以負擔,希望市建局提供更多「樓換樓」選項。
自住出租物業賠償差距大
另有多名業主關注自住和出租業主的賠償價格差距,認為雙方業主均以「真金白銀」買樓,但賠償價格卻差距約三至四成。曾先生為殘疾人士,自言非常辛苦才購入第二個單位,並出租以彌補退休後的收入,又要供養姐姐和年逾90歲的母親,「高官可能覺得(自住和出租物業)賠償差好少,但對退休人士來講差異好大!」
議員江玉歡認為居民大部分訴求都合理,自住與出租物業的賠償差距問題應要檢視。議員洪雯則指「7年樓齡」需重新檢討,因市民反應非常不同,建議下一步可討論是否應在不同案例有不同處理方法。
曾先生(中)是殘疾人士,自言非常辛苦才能購入第二個單位。曾先生(中)是殘疾人士,自言非常辛苦才能購入第二個單位。
曾先生(中)是殘疾人士,自言非常辛苦才能購入第二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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