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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1.8萬保險賠償 泰裔酒吧經理判社服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分別起訴5名投保人,控告他們涉嫌訛稱受傷,串謀他人詐騙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批准其多份意外保險索償申請,向他們發放賠償金及發還醫療費用共逾28萬元。其中一名被指涉詐騙友邦4.7萬元賠償的泰國裔酒吧經理,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4項串謀詐騙罪,經審訊後被裁判官王證瑜裁定當中兩罪罪成。王官在提取相關報告後,昨於區院(暫代東區法院)判刑指,會給予被告一次機會,跟從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36歲泰國裔被告尹浩然,案發時為酒吧經理。4項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11月22日至2018年6月,與劉承恩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不誠實地虛假表示看似附以證明文件支持的意外保險索償申請為真確,從而誘使友邦核准該等申請,並向被告發放賠償金和發還醫療費用逾4.7萬元。不過裁判官只裁定首兩項控罪罪成,涉案時間橫跨一年,涉及賠償金額約1.8萬元。
稱無翻譯 曾反對會面供詞呈堂
控方主要依賴被告向廉署作出招認的供詞,但辯方則指被告不諳本地話,進行會面時卻沒有安排翻譯,對被告不公,反對將供詞呈堂。裁判官早前裁決指觀看錄影會面後,認為整個過程被告均表示明白廉署人員的說話且稱毋須翻譯,故裁定所有供詞均可呈堂。裁判官又指,就首兩項控罪據被告的招認,早於他聲稱發生意外前,他已與串謀者商討看醫生的事宜,故裁定其向友邦提交的資料並非真確,因此罪成。至於餘下兩罪,裁判官認同並無任何證據顯示被告向友邦提交的資料屬虛假,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ESCC 115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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