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五星旗區旗 設計員囚18日
【本報訊】31歲平面設計員於去年10月2日在九龍土瓜灣一所小學外,涉嫌破壞屬政黨所有的五星旗旗杆及特區區旗旗杆,並於案發5天後被捕,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共兩罪。
被告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裁判官梁雅忻昨判處被告監禁18天。梁官斥責被告行為變相是侮辱自己,又指雖然該處人煙稀少,但非沒有人看到,會帶來不良觀感。梁官考慮到除了旗杆損毀外,被告並無進一步惡劣行為,加上其認罪及願意賠償200元,故予以輕判。
被告翁政文,報稱平面設計員。他被控於2022年10月2日在土瓜灣上鄉道24號外欄杆,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國旗;及於同日同地侮辱區旗。
稱喝酒後一時貪玩犯案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父親等的求情信,其父自責因工作忙碌而疏於管教,又指全家均愛國愛港,被告亦曾參加黃埔青年軍且無參與過示威活動,望裁判官輕判。辯方又指事件實屬不幸,被告一直紀律良好且願意賠償,望可判處短期監禁。
案情指有政黨在去年10月1日前,於土瓜灣上鄉道保良局林文燦英文小學外的街道上豎起五星旗和區旗。惟其中兩支旗連旗杆在案發當日遭發現棄置地上。執法部門接報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於當日曾雙手拉下兩支旗杆並扔在地上。
執法人員在同年10月7日於土瓜灣巡邏期間,發現被告的外貌特徵與閉路電視片段脗合,上前截查後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稱他喝酒後行到上鄉道,見到旗幟飄揚感覺煩厭,遂用手扯下旗杆,並稱自己是一時貪玩犯案。案件編號:KCCC 29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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