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揸胸強吻孕婦 高級督察7·28判刑

被告李卓賢被裁定非禮及妨礙司法罪成,收押候判。 被告李卓賢被裁定非禮及妨礙司法罪成,收押候判。
被告李卓賢被裁定非禮及妨礙司法罪成,收押候判。
開價「兩球」博甩身 跪地求饒盼放行
已婚警隊高級督察涉嫌強吻懷孕3個月的女店長再「揸」其胸,之後下跪求饒,揚言「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男督察被控非禮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案件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梁雅忻昨裁定被告兩罪均成立。梁官裁決時指現場閉路電視雖沒有拍到事發經過,但有錄到女事主驚惶失措的聲音,被告的自辯供詞則不盡不實,毫不可信,認為其行為確有猥褻及妨礙司法公正意圖。由於辯方需時準備求情,官將案押後至7月28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涉案34歲被告李卓賢,案發時任職警隊防止罪案科高級督察,現已停職。他被控於2021年11月23日,在美麗華廣場一期某店內非禮女事主X;並向X及其丈夫Y提議,給予他們一筆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針對他的非禮案件。
片段證事主發出驚慌聲音
裁判官指涉案店舖的閉路電視片段雖沒有拍到事發經過,但有錄到聲音,當中顯示X在事發時發出的聲音屬驚慌,非被告所指的嬌嗲聲,亦脗合X所指為阻止被告行為而發出的聲響。裁判官認為被告對X作出的行為,確有猥褻意圖,故裁定非禮罪成。
有關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官指被告作為高級督察,必然知道事主報案後,被告會遭刑事調查。從片段所見,被告當時不似「發酒癲」,對答清楚。裁判官認為被告有關要給錢予事主的解釋並不合理,片段所見被告說該些話時,Y並無捉住被告或對其使用武力,認為被告當時之目的,必然是要事主收錢後不再追究非禮一事,因此亦裁定該罪成立。
被告對答清楚 不似發酒癲
案情指X在該店任店長,2018年認識被告,被告亦成為該店熟客。案發當晚被告到店取貨,期間跟正懷孕的X一起入貨倉,被告望着她胸部問是否「谷奶」等。及後X落閘埋數,被告尾隨她到店舖角落休息室,突然拉下雙方的口罩並箍頸強吻X。被告其後三番四次錫她更伸手入她上衣「揸」她右胸。X喝止,被告始停手稱「飲大咗」並離開休息室。X致電在店外的丈夫Y,Y入店內表示要報案,X則到休息室冷靜。被告隨後進入,跪地求X「放過佢」又稱「一球唔夠畀夠兩球你呀」。
被告自辯時否認非禮X,稱X當時要求他幫忙,又稱他喝了酒,可能意外觸碰到X。他又指當時稱要給錢X,只是希望可盡快離開該店,又因怕會被Y襲擊才這樣說。案件編號:KCCC 2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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