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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投訴等3個月 塌樹殺人又見血

去年10月大埔梧桐寨發生塌樹命案。 去年10月大埔梧桐寨發生塌樹命案。
去年10月大埔梧桐寨發生塌樹命案。
地政總署歎慢板 應就個案設時限
政府處理樹木問題「歎慢板」,累及途人更致人命傷亡。申訴專員公署就樹木投訴的處理公布主動調查結果,在效率促進辦公室轄下1823接獲的投訴中,每年平均約有1,100宗涉及部門權責爭議,令介入處理個案時間嚴重延誤,甚至造成兩宗塌樹事故致人命傷亡。地政總署成為最多逾期回覆樹木投訴的部門,有個案甚至由投訴起計至具體回覆需時377日。公署建議樹木管理辦事處,應以投訴整體處理時間作為介入準則;而發展局亦應要求各部門按實際需要,就投訴個案制訂工作時限。
報告指出,由2018年至2022年10月期間,1823每年平均接獲約2.4萬宗樹木投訴,涉及權責爭議的個案每年平均約1,100宗,其中每年均有數十宗個案需時逾3個月才回覆投訴人。若投訴個案因部門權責爭議而不獲適時處理,容易令市民覺得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雖然樹木辦曾於2022年初試行初步優化機制,提前介入處理全部由1823上呈至部門投訴主任的個案,但個案上呈至投訴主任時,或已嚴重延誤,即使樹木辦介入亦太遲。
有個案發20逾期通知 等足377日
此外,地政總署平均回覆時間亦比其他部門長。至去年10月,地署因應緊急個案而回覆1823的平均日數需時104日;而至去年3月,更有80%個案逾期90日或以上回覆1823。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過往曾有兩宗案件,因部門未有及時處理而導致塌樹事故,其中一宗發生於去年10月大埔梧桐寨,因部門拖逾兩個月無處理,村民無奈自行處理時,枯樹倒下擊斃一人。
公署又舉例,地署曾在一宗有塌樹風險個案中,在1823發出超過20次逾期通知,經過377日後,才回覆投訴人。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主任梁偉倫認為,地署未能有效監察承辦商工作;又無備存實際仍未完成清理的樹木投訴數目,公署無從得知地署是否已處理過往積壓的投訴。
公署建議樹木辦應更主動介入處理權責爭議個案;善用經驗,減少部門爭議;同時以投訴個案的整體處理時間作直接介入處理。發展局稱將接納公署建議,並採取多項改善措施,包括要求各部門在一定時間內回覆投訴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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