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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確立平台勞工非自僱 關注組促政府立法保障

不少配送或外賣員多被公司視為自僱人士。 不少配送或外賣員多被公司視為自僱人士。
不少配送或外賣員多被公司視為自僱人士。
【本報訊】物流平台公司「Zeek斑馬到家」疑欠薪遭配送員入稟追討,勞資審裁處早前裁定該公司與入稟的配送員存在僱傭關係,屬首宗確立平台勞工並非自僱的案例。外賣員權益關注組成員麥德正表示,這類平台公司很多都視員工為自僱人士,沒有勞工保障,今次裁決列出包括公司提供自行開發的手機應用程式、公司對勞工的控制權及勞工不需要為公司賺蝕承擔風險等11個因素,以判斷配送員是否僱員,有示範作用,社會應認受這種勞資關係。
麥德正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平台勞工追討欠薪,成本很高,今次入稟的公司配送員往勞工處及勞資處十多次,但打工仔「手停口停」,很難花長時間追討,心理上亦有壓力,以致他們不敢或中途放棄追討。他續指,平台勞工是新時代新事物,預期相關人口會愈來愈多,若無相應法例保障,將出現嚴重社會問題,政府應立法保障。
入稟勞審處 6司機獲賠償
物流平台「Zeek」去年12月底宣告停止部分業務,當時多名送貨司機遭拖欠工資,其中6名司機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欠薪、代通知金等。暫委審裁官吳芷玲今年5月29日,按照上級法院訂立準則,並考慮公司發放的定額工資、申索人須穿制服等因素,裁定「Zeek」與6名申索人為僱傭關係,而非「Zeek」所指的「自僱人士」,下令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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