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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助承建商中標 7旬漢涉賄法團秘書

廉署提醒樓宇管理組織在進行樓宇維修時,切勿參與貪污或非法勾當。 廉署提醒樓宇管理組織在進行樓宇維修時,切勿參與貪污或非法勾當。
廉署提醒樓宇管理組織在進行樓宇維修時,切勿參與貪污或非法勾當。
【本報訊】廉政公署周二落案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一項私人住宅大廈翻新工程的三成利潤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以協助一間工程承辦商取得該項逾7,000萬元的工程合約。被告已獲准保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何波添(75歲)為高級物業顧問,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被告於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期間曾擔任西營盤均益大廈二期法團秘書,該法團通過決議為大廈進行翻新工程,工程顧問於2021年估算工程成本約為7,800萬元。法團其後招標挑選工程承辦商,接獲標書的投標價介乎約4,500萬至1.4億元。
被告涉嫌於2021年9月底至2022年8月中期間串謀其他人士,向均益二期法團秘書提供一筆相等於上述翻新工程三成利潤的賄款,以協助該等人士取得合約。
價值7000萬合約 210萬作報酬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向該名法團秘書表示,他的一名合作夥伴會參與該翻新工程的投標,並涉嫌要求對方協助其合作夥伴取得工程合約,其合作夥伴會提供利潤的三成予對方作為報酬,被告又向對方傳送一張圖片以暗示其合作夥伴的公司名稱。
廉署又發現,被告指其合作夥伴估算該工程的成本約為7,000萬元,工程利潤約為10%。該法團秘書沒有接受被告提供約為210萬元的利益,而懷疑涉案的工程承辦商沒有取得該翻新工程合約。廉署提醒樓宇管理組織及工程承辦商在進行樓宇維修時,切勿參與任何貪污或非法勾當,任何人士如遇到懷疑貪污情況,應立即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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