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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掉包」走犯案 兩男還押9‧5再訊

【本報訊】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年4月發生懷疑「掉包」走犯案,涉嫌販毒的姓陳男子,於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押走期間,疑與一名獲批保釋、涉嫌襲擊女友的姓林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並冒認為林,成功獲准保釋離開法院。兩人同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兩人亦各自另被控從合法羈押逃離等控罪,案件昨首度於區院提訊,陳姓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並稱需時聘請私人律師;林姓被告的代表律師則稱,需時向林提供法律意見。法官將案押後至9月5日再訊,兩被告均無保釋申請,須還押看管。
涉販毒案的被告是37歲陳樹華,報稱售貨員。涉襲女友的被告是24歲林景浩,報稱無業。兩人被控於2023年4月10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A座2樓4號男子警察羈留倉,陳樹華虛假地表示自己是獲法庭准予保釋的林景浩,而林景浩則容許此掉包。
涉交換身份識別文件
陳樹華同時被控於同年4月10日至13日,從合法羈押中逃脫,陳另被控「使用屬於他人的文件」罪,指陳於2023年4月13日,在油麻地南京街與新填地街交界附近,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一張屬於他人(即林景浩)的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林則另被控「將文件轉讓給他人」罪,指他於2023年4月13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將姓名為林景浩的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據,轉讓給陳。案件編號:DCCC 6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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