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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不足 礙工程進度 呈報費不合理 規管住宅裝修噪音 工會列4大問題

梁子穎(中)建議環保署考慮按實際情況調整修例建議。 梁子穎(中)建議環保署考慮按實際情況調整修例建議。
梁子穎(中)建議環保署考慮按實際情況調整修例建議。
【本報訊】政府擬修訂《噪音管制條例》規管住宅裝修噪音,日後只批准在指定時間內才可使用撞擊式破碎機。有工會昨舉行發布會,指修訂存在4大問題,包括政策諮詢期宣傳不足、呈報費用不合理、嚴重影響工程進度及成本,及「寧靜裝修設備」選擇有限,促請環境保護署於再次提交條例修訂前能考慮工會之情況和意見,並作出調整。
「寧靜裝修設備」選擇有限
根據署方今年2月提交立法會文件,建議禁止在住宅裝修時使用10公斤以上的撞擊式破碎機,使用10公斤或以下的需要預先呈報並繳交500元,准許作業時間為非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第一次呈報申請的有效期為兩個月,准許作業日數為連續5個工作天,每天最多3小時,其後每次呈報申請有效期為一個月,准許作業日數為連續兩個工作天。
工會早前在業界收集逾300份問卷,受訪者為逾九成從事機電行業6年或以上,八成持有電工牌人士,只有六成半表示了解修訂條例內容,超過九成半不願意支付呈報費,逾九成半表示使用撞擊式破碎機的時間限制將會影響工程進度和成本,以及九成對自費購買「寧靜裝修設備」表示抗拒。
議員梁子穎以及業界人士將約見環保署討論,希望環保署於再次提交條例修訂前能考慮工會之情況和意見,並作出適當調整。同時希望能夠加強向不同住宅裝修相關業界宣傳「寧靜裝修設備」之使用及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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