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大麻二酚用品 女遊客判囚2月成首例
【本報訊】一名女旅客今年3月抵港後,其行李內被發現含有效成分懷疑大麻二酚(CBD)的個人護理用品,另亦藏有懷疑毒品氯胺酮及吸食毒品的針筒,違反《危險藥物條例》。該女子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合共被判處監禁兩個月,屬首宗入境旅客因管有大麻二酚被判囚的案件。
另搜出10支疑吸毒用針筒
案情指,上述32歲女旅客今年3月29日從美國飛抵本港,香港海關替她進行清關時,在其行李內發現兩支含有有效成分懷疑大麻二酚(CBD)的個人護理用品。同時,人員亦檢獲被收藏在一個玻璃瓶內的約2.2克懷疑氯胺酮,以及10支懷疑用作吸食毒品的針筒,遂把該名女子拘捕。
被控兩項管有危險藥物罪
政府化驗所隨後證實該兩支個人護理用品含有共約5克CBD,而另外檢獲的毒品為氯胺酮。涉案女子其後被控兩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及一項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罪,並於昨日判監。
根據《條例》,管有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同時,任何人管有任何適合於及擬用作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的管筒、設備或器具,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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