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強詞有理:剩勇追窮寇

出來行,遲早要還。國安處懸紅通緝8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外逃人士,有人也許認為作用不大,姿勢多於實際。其實不然,違法必究是執法部門的責任,既然有人涉嫌違反國安法,國安處自然必須採取行動,否則就是失職。正如港府指出,有關通緝是履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和有效的做法,將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終身追究相關人士,無論他們走到天涯海角,均會被追捕,他們將每日擔心被捕,惶恐度日。
沒錯,不管懸紅通緝能不能成功將嫌犯緝拿歸案,起碼可以令他們感到壓力,惶惶不可終日。表面上這班人竄逃海外,自恃有洋人庇護,反中亂港更加肆無忌憚,實際上這種喪家犬的滋味一點也不好受,他們背祖忘宗,賣港求榮,充當西方反華打手,注定沒有好下場。不少外逃人士吐苦水,指海外生活逼人,走投無路,可見他們的日子並不好過。最重要的是,過去這些人可以在網上妖言惑眾,煽動無知黃絲支援和資助,現在遭受通緝,所有在港資產被凍結,犯罪得益和資金來源被切斷,恐怕再也無法做寄生蟲。
西方國家當然又要說三道四,除了批評港府通緝8人,還要求廢除《港區國安法》。其實西方國家大多有國安法,而且都具有域外效力,例如美國的相關法律就比香港嚴厲得多,經常進行長臂管轄,甚至跨境抓捕外國人。為何香港就不能有國安法?就不能通緝嫌犯?
只要看看最近法國的騷亂,就知道西方的雙重標準何其荒謬。這場因為一名非裔少年被法國警察近距離射殺而引發的騷亂,從一開始就被定性為暴動,西方媒體齊聲指摘暴徒。反觀香港2019年爆發的反修例黑暴,卻被美國政客形容為「美麗風景線」,參與者被形容為「民主鬥士」。其實法國騷亂的暴力程度和破壞力遠遠不及香港黑暴,起碼法國沒有發生渠蓋砸人和火燒活人的冷血場面,但西方政客和媒體對兩者的定性恰恰相反,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甚麼?
無論如何,多行不義必自斃,這是千古不變的定律。國安處懸紅通緝8人,只是追捕行動的開始,任何人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不管逃到天涯海角,一個也不能放過。毛澤東說:「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對這班竄逃海外卻還在興風作浪的「窮寇」,絕對不能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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