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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頒獎片配反修例歌 攝影師侮辱國歌罪成

【本報訊】香港劍擊代表隊成員張家朗前年贏得奧運金牌,事後一名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配上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上載片段到YouTube。他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侮辱區旗罪作為交替控罪,他不認罪,昨於東區法院受審後,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立,是首宗審訊後被定罪的侮辱國歌案。裁判官直言控罪性質嚴重,相當可能判即時監禁,下令將被告收押至7月20日判刑,期間索取其背景報告。
涉案27歲被告鄭榮進,是一名攝影師。他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交替罪則指他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審訊期間,執法人員徐志聲以專家身份作供,講述對涉案反修例歌曲的研究。辯方曾質疑其專家證人身份,指出徐17年前曾因干犯一連串違規行為,包括缺勤及填寫記事冊有違漏,要接受紀律聆訊。裁判官最終決定維持徐的專家資格。
性質嚴重 判監機會高
裁判官昨裁決時指,由於法庭不能簡單以司法認知分析該反修例歌曲的背景及應用情況,故認為需要專家協助。雖然徐志聲曾接受紀律聆訊,但相關違規行為年代久遠,沒迹象顯示他就此事件所作的研究是馬虎了事,故接納其專家身份。
裁判官指,該歌廣泛流傳,內容涉及2019年反修例事件。被告以該歌取代國歌,而旁白及掌聲卻沒有被刪去,認為被告刻意挑選國歌來修改,不會是出於誤會或無知。被告的行為構成侮辱國歌,有損國家象徵及尊嚴,裁定被告侮辱國歌罪成,其交替控罪則毋須再處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侮辱國歌程度相對不高,冀法庭考慮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則認為控罪性質嚴重,有關片段點擊率近10萬,明言判監機會高。案件編號:ESCC 136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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