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16宗廉署投訴 委員會指全部指控非屬實
【本報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2022年年報昨提交立法會,委員會去年共接獲13宗有關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涉及47項指控,包括疏忽職守及濫用權力等。另外,委員會共審議16宗於2021年或2022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關乎共57項指控,全部指控證明並非屬實。
委員會在2022年共接獲13宗有關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涉及47項指控,去年受理的指控中,53%涉及廉署人員疏忽職守、24%涉及濫用權力、21%涉及行為不當、2%關乎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廉署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如認為投訴毋須展開全面調查,廉署會向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去年委員會總共審議16宗於2021年或去年接獲的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全部指控證明均並非屬實。委員會亦審議及通過兩份評估報告,根據初步評估顯示,該兩宗個案分別為內容不合理及內容重複先前已經由委員會處理的投訴,委員會同意毋須就該兩宗投訴進一步調查。
報告提到部分個案,其中一名投訴人是一宗貪污案的受調查人,在一次廉署行動中被一名高級調查主任和一名助理調查主任逮捕,該投訴人事後對該兩名人員作14項指控,當中8項關乎在逮捕和搜查時涉及不當行為、疏忽職守及濫用權力,包括指稱他們在搜查其住所和辦公室前,沒有明確告知她懷疑她所犯的罪行,亦沒有向她出示搜查令,並剝奪她聯絡家人和律師及接受治療的權利,其餘6項指控關乎投訴人於廉署扣留中心羈留期間的待遇。由於缺乏證據支持,所有指控證明並非屬實。
去年1835宗無關選舉貪污投訴
此外,負責監察廉政公署執法、預防、教育和國際合作等工作的4個獨立諮詢委員會,包括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及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昨亦發表2022年工作報告。其中廉署去年共接獲1,835宗與選舉無關的貪污投訴,按年減少19%,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得悉貪污投訴數字下跌,主要是因為去年年初第5波疫情肆虐,經濟活動大減,導致貪污投訴相應下跌。
執法方面,負責監察廉署執行處工作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聽取共26宗已完成調查的重大案件報告,亦審議共1,638宗性質較輕並已完成調查的案件,及393宗無法追查的貪污投訴,並提供意見。其中具名投訴佔整體投訴71%,顯示市民願意挺身而出舉報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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