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抽查消費券資格 須3日內回覆
【本報訊】今年第二期2,000元電子消費券將於本月16日發放。當局表示,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近日向獲確認資格的市民發出短訊通知,且接獲10多宗懷疑欺詐個案,已轉交執法部門跟進。同時,秘書處抽取小部分申請作資格審查,提醒市民收到短訊後,須於3日內回覆,逾時者需要提交證明文件,以安排補發。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國民說,消費券秘書處近日以短訊方式抽查,市民接獲短訊後,需於3日內回覆。秘書處亦會致電市民,假如無人接聽,職員會因未能核實資料或確認資格,以短訊通知不符合領取資格。他未有透露抽查數字,但指約一半人回覆後,獲確認資格。
莊國民又稱,秘書處只會用特定電話號碼致電或發出短訊,相關號碼已在網站列出,來電不會用電話錄音,短訊不會有任何連結,亦不會直接要求市民提供個人資料,市民可憑此分辨真偽。
逾時者要補交證明文件
政府昨午再澄清,市民3日內未有回覆短訊,不會因而喪失領取消費券資格。只要按時回覆並提交證明文件,秘書處會安排盡快補發消費券。市民如對收到的電話或短訊真確性有懷疑,或想查詢其登記的審核情況,可致電計劃熱線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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