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立會衝突涉3罪 林卓廷再申保獲准
因涉泛民初選案被控顛覆國家政權而遭到還押嘅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因另涉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時,與3名議員發生衝突,被指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因而被控3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本年3月林主動撤銷保釋,但尋日喺西九龍裁判法院再申請保釋。裁判官批准佢喺本案中,以500元擔保外出。
林卓廷面對嘅控罪,指佢連同郭家麒及區諾軒,於2019年5月11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襲擊、妨礙或騷擾喺議會範圍內嘅議員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
初步排期明年1月開審
庭上透露,本案原本排期於6月15日預審,但因初選案審訊未完結,故已進一步押後。控方指,本案初步排期2024年1月開審,現正積極聯絡證人。
本案於2019年首次提訊時,林獲准保釋,至2021年6月主動撤銷擔保。同年12月林再申請保釋獲批。相隔超過一年,今年3月20日佢再放棄保釋,獲退還本案嘅500元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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