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洩密 擬轉為控方頂證 前警員押後判刑
已破產的時任男警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男警另涉嫌未經許可向同袍索取貸款約一萬元。廉署控告他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被告早前承認兩罪,原本昨於沙田法院判刑,惟甫開庭控方便指,執法部門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被告的證供或有利於指證同案另一被告。裁判官遂把案押後至10月4日再處理其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涉案29歲被告蘇靖峰,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同案另一名37歲男被告彭閏謙,則是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他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押後至7月11日再訊。
前年破產 去年賭外圍判監
本案中,蘇姓被告涉及的兩項控罪於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發生。案件首次提訊時,被告原承認全部兩罪,後來卻表示欲撤銷答辯,被裁判官斥責「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法庭之後再排期開庭處理其撤銷答辯申請,被告卻撤回申請,維持認罪。
被告之前已有案底。他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後因多次遲到被指違反社服令,上月被改判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此外,被告在2021年被頒令破產。案件編號:STCC 1461/2023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