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網上購物糾紛多 貨不對辦嘆奈何

網上購物簡稱網購,消費者使用網頁瀏覽器喺互聯網上,直接從賣家購買自己需要嘅商品或服務;隨着資訊科技愈來愈發達,各種唔同嘅網購與平台與日俱增。呢啲網購平台,無不標榜足不出戶,可享盡購物優游和禮遇,又平又正,諸如此類。事實上,2020年一場疫情,全球實施社交距離限制,人們減少外出,導致全球人類嘅消費及生活習慣改變,網上消費等相關電子商務行業,也因而帶來更大嘅發展。
之不過針無兩頭利,網購又豈能盡如人意?隨着網購已成為唔少人慣用嘅消費模式,而有關嘅投訴及詐騙亦隨之增加。有調查結果顯示,有37%嘅受訪者喺過去一年有網購習慣,卻有54.1%嘅受訪者曾有不愉快經歷。根據消委會近年接獲網購嘅投訴數字發現,2022年嘅投訴數字較2021年增加86%,而今年截至5月嘅投訴數字,已達去年全年嘅投訴一半,意味整年投訴或再增加。有關問卷調查喺今年5月20日至6月18日進行,共訪問了1,049人,喺37%有網購習慣嘅受訪者中,約10%每月網購開支達4,000元以上。受訪者最常使用為內地網購平台,佔50.3%,本地則佔32.2%。
嗱!54.1%受訪者曾有不愉快嘅網購經驗,最多係貨不對辦,佔48.3%,其次係25.3%認為貨品有瑕疵,付款後收唔到貨則佔11.6%。貨不對辦和有瑕疵,皆因貨品唔係買家當面即時驗證,而收唔到貨卻有欺詐成分。有議員指出,有網購習慣嘅受訪者中,超過一半曾有不愉快經歷,市民很多時都難以追討。正所謂「山高皇帝遠」,貨不對辦都莫奈何,頂多以後唔再幫襯,不過都已經有被「搵笨」嘅感覺,始終意難平!是以議員認為單靠《商品說明條例》並不足以處理市民喺網購遇到嘅「奇難雜症」,認為政府應與時並進,設立特定法例監管電子商貿,並研究規管網上二手交易平台。
講真,好多嘢唔規管,放任自流,必定出問題。有政黨就建議可設立冷靜期,以便消費者可在確認訂單起計,直至收到貨物後嘅若干日內取消交易嘅安排,以及利用收費較低嘅方式,協助買賣雙方協調糾紛申訴及處理索償。對於一些比較貴嘅貨品,設立冷靜期對消費者確有一定保障。政黨又指本港7個營運嘅網上二手交易平台,全都不設假貨審查機制和退貨保障,而現行法例亦無清晰訂明平台嘅責任,呢方面確實存在灰色地帶,對消費者未免不公平,故建議社會探討及研究規管有關平台嘅必要性和可行性。
隨着網購變得普及,營運銷售額大幅增加,投訴貨不對辦嘅數字只升不減,政府如何加強執法、積極採取行動,杜絕網上購物陷阱,都係迫切嘅需要!若然又係對有關投訴側側膊、唔多覺,只會又落得失失慌、害街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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