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成風存隱患 逾半收貨不對辦
糾紛多難追究 政黨倡設冷靜期保障
網上購物已是慣用的消費模式,而有關網購的投訴及詐騙亦隨之增加。有調查結果顯示,有37%的受訪市民在過去一年有網購習慣,卻有54.1%的受訪者曾有不愉快的網購經歷,問題包括貨不對辦、有瑕疵、付款後收不到貨等,有政黨建議應設立「冷靜期」,讓消費者可在收到貨物後的若干日內取消交易、協調糾紛。
網購收次貨 付款甚至冇貨到
根據消委會近年接獲網購的投訴數字發現,2022年的投訴數字較2021年增加86%,而今年截至5月的投訴數字已達去年全年的投訴一半。有關問卷調查於今年5月20日至6月18日進行,共訪問1,049人,在37%有網購習慣的受訪者中,約10%每月網購開支達4,000元以上。
受訪者最常使用為內地網購平台,佔50.3%,本地則佔32.2%;54.1%受訪者曾有不愉快的網購經驗,最多數是貨不對辦佔48.3%,其次25.3%認為貨品有瑕疵,付款後收不到貨則佔11.6%。
議員顏汶羽指有網購習慣的受訪者中超過一半都曾有不愉快經歷,市民很多時難以追討。他認為單靠《商品說明條例》並不足以處理市民在網購遇到的「奇難雜症」,認為政府應與時並進,設立特定法例監管電子商貿,並研究規管網上二手交易平台。
該政黨的家庭事務委員會委員蕭煒忠建議可設立冷靜期,以便消費者可在確認訂單起計,直至收到貨物後的若干日內取消交易的安排,以及利用收費較低的方式,協助買賣雙方協調糾紛申訴及處理索償。
而鑑於本港消費者經常於內地網購平台消費,蕭又建議消委會與中國消費者協會及內地省市的消委會加強處理跨境消費投訴,適時解決相關消費糾紛。
二手平台欠規管 隨時買假貨
同為家庭事務委員會委員的劉天正又指出,本港7個營運的網上二手交易平台發現全部均不設假貨審查機制和退貨保障,而現行法例亦無清晰訂明平台的責任,故建議社會探討及研究規管有關平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政府也應加強執法、積極採取行動。
針對「直播帶貨」風氣盛行,市民或難以從鏡頭下準確判斷貨品重量、大小及色澤,令購買後可能發現實物與預期有落差,劉也提醒消費者應小心相關模式的網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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