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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元朗私了案 53歲女否認暴動等4罪

【本報訊】2019年有市民於元朗舉行集會,期間有一名持不同政見男子與集會人士爭執,該男子與友人遭他人掟硬物「私了」及被拳打腳踢,更有一名中年女子以鐵框襲擊其中一人,事件演變成暴動。疑涉案女子翌年被執法人員上門拘捕期間,把其疑於元朗集會穿過的波鞋丟到街上。該女子最終被控有意圖而傷人、暴動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她昨於區院否認控罪,當日疑遭私了的市民供稱,當時被人用架襲擊並稱:「我以為會死」!
事主作供:「以為會死」
報稱自僱人士的被告李茵茵(53歲),昨否認全部控罪。報稱的士司機的事主姚興強(59歲)供稱,2019年9月21日晚上與友人在西裕街食肆晚飯,喝了些紅酒打算回家,見到有人在集會及叫口號,稱可能因有酒意,遂反駁對方「你哋唔喜歡嘅,咪唔好喺香港囉!」很快便有人向他擲東西,他想找出擲物者遂拿着酒樽轉身走。他與友人及後又遭擲物,他更被包圍及襲擊達兩分鐘。眾人停止襲擊,其後有人召喚救護車把他送院。姚承認曾被指以酒樽襲擊他人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獲准簽保守行為。
據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當日有份在案發現場向姚及其友人施襲,包括以鐵框襲擊事主上半身,拳打事主至少8次,亦有片段拍到被告施襲。控方又指現場演變成暴動,被告參與其中。2020年6月24日執法人員到被告住所拘捕她時,她不肯開門,有人員見到她把一對波鞋從窗門丟到街上,控方指該對波鞋與元朗事件當日被指是被告的女子所穿的相當近似。據控方稱,辯方不爭議元朗事件當日有暴動發生,但爭議被告沒有參與,聲稱是施襲者人士亦非被告。案件編號:DCCC 10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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