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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詞有理:反制霸權

一直以來,中國在與西方的交往或較量中總是處於被動,特別是面對美國的無理打壓,中國往往只能見招拆招,有時候甚至逆來順受,處境很不利,也很尷尬。幸好一切正在改變,隨着綜合實力迅速提升,自信心不斷增強,中國逐步採取反制措施,化被動為主動。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對外關係法》,就是反制外國制裁的法律武器。
《對外關係法》的核心,在於反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方有權根據法律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外媒稱這是中方以法律形式體現「戰狼外交」,其實這不過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美國一直以國內法律對別國進行長臂管轄,而中國只是以法律維護自身權益,有何不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有何不對?
美國依仗霸權,肆意干涉別國事務,並以「國家安全」為由揮舞制裁大棒,脅迫別國妥協。過去20年,美國對外制裁的次數增加10倍,單是特朗普政府任內就對外實施逾3,900項制裁措施,平均每天3次。拜登政府也不遑多讓,照樣動不動就揮舞制裁大棒。遠的不說,最近一個多月,美國先是以參與跨國銷售非法藥品生產設備為由制裁13個中國實體與個人,然後又以協助伊朗發展彈道導彈為由制裁另一批中國實體與個人,制裁頻率愈來愈高,也愈來愈蠻不講理,可見老美已走火入魔。
面對美國步步進逼,中國以相應法律進行反制,既是理所當然,也是勢在必行。前年6月實施的《反外國制裁法》,加上這部《對外關係法》,中國在國際事務中擁有更多法律依據,也擁有更多話語權,即使未必能防範美國的打壓,起碼也可以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
除此之外,中國還同時推出新版《反間諜法》,擴大間諜行為的定義,最引人注目的是「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的網絡攻擊、侵入、干擾、控制、破壞等活動」。在中美博弈愈演愈烈的情況下,新版《反間諜法》具有明顯針對性。美國國家反情報與安全中心聲稱,新法旨在保護中國國家安全機密,對在華美國企業構成風險。這分明又是賊喊捉賊,美國動輒以國家安全為由打壓中國企業,才是真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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