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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求職者索賄 前經理判囚

【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資訊科技公司前人力資源部主管,控告他涉嫌向3名求職者索賄,以助對方取得較高月薪,被告早前承認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昨被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葉啟亮判處監禁1個月3星期。
求情指有新工 盼判社服
34歲被告陳鎮波是毅進科技有限公司前經理,原被控5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他承認其中3項控罪,其餘兩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有新工作,且獲現任僱主支持,而涉案前僱主亦有向法庭發信,對被告作正面評價,故希望可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判刑,並認為案件並無特殊情況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情況,共監禁1個月3星期。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8月至11月期間接見3名求職者,涉及工程師及客戶服務員兩個職位。被告向該3名求職者指可以協助他們向毅進取得較高月薪,並向他們分別索取500元、3,000元及一筆沒指明金額的賄款,但遭3人拒絕。案件編號:KCCC 25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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