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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核爭取同性婚姻權益 岑子杰終極上訴

【本報訊】因泛民初選涉顛覆政權案正遭還押的民間人權陣線前召集人岑子杰,2018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確認他與其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的法律效力。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先後駁回其覆核申請。岑不服判決早前提出終審上訴許可獲批,案件昨於終審法院開審,上訴一方爭議同性婚姻的核心權利,指本港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亦未能就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提供任何替代途徑,違反了《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由於代表政府的律政司一方未完成陳詞,案件今續審。
要求確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
上訴人岑子杰,答辯人律政司司長。岑子杰昨在懲教人員押解下到庭。就上訴一方提出的爭議,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反問,法庭是否有角色要求立法機關制訂符合婚姻義務的法例。上訴人代表律師指,他們只希望法庭宣布政府沒有提供替代途徑去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違反《香港人權法案》第14條,又或讓法庭建議政府提供替代途徑,去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等關係。
律政司一方則指,《基本法》第37條清楚規定只能與異性結婚,基於「特別法優先」的原則,同性伴侶不能藉《基本法》或《人權法案》內其他概括或非具體條文,獲得同性結婚的權利。不過常任法官李義指出,上訴一方清晰表達他們只是爭取在法律上提供替代途徑,承認同性婚姻的核心權利,質疑「特別法優先」的原則,不能適用於回應所有爭議。案件編號:FACV 1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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