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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虐嬰案 女職員判囚5個月4周

被告周德元(左)承認襲擊兒童,昨判囚5個月4星期。 被告周德元(左)承認襲擊兒童,昨判囚5個月4星期。
被告周德元(左)承認襲擊兒童,昨判囚5個月4星期。
【本報訊】位於銅鑼灣的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早前先後有3名女照顧員,被指不恰當對待合共6名幼童而被捕。涉案3人事後均被控襲擊兒童罪,其中一名涉及虐待3名年約兩歲幼童的照顧員,本月中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襲擊兒童罪,昨被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囚5個月4星期。裁判官指照顧幼兒應要有耐性及愛心,但被告並非如親友所指,具有愛心及愛錫幼童,否則不會作出如斯暴力的行為,且事件非偶一為之,故法庭需要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對被告判監以懲。
33歲女被告周德元,原被控5項控罪,控罪指她於2022年9月1日至9月14日,在香港銅鑼灣禮頓道66號莊啟程大廈3樓「保良局嬰兒組」,分別對25個月大男童A、26個月大女童B、19個月大女童C及23個月大男童D,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他們。不過就襲擊女童C的控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11次將幼嬰推倒地墊
辯方呈上16封被告親友的求情信,力陳被告愛錫小朋友及有耐性,但裁判官不表認同,因與涉案片段被告對待幼兒的行為不符。裁判官又稱兒童應要快樂及健康成長,但諷刺地被告卻違反了保護兒童的責任。
案情指社署於2022年9月16日抽樣檢查涉案院舍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3天前的下午,B正在3樓遊玩區玩耍時,被告11次用力推B致其倒在地墊上。保良局遂於同月20日報案,被告同日被捕。保良局等反覆檢視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被告涉及另外兩宗發生在遊玩區的襲擊事件,涉及A及D。其中在2022年9月1日早上,被告兩度將看似為玩具的物件,推向A的嘴內。被告另於9月13日傍晚兩度用力推倒D在地墊上,並用力抬起D的腿及拉向自己,再把D翻倒墊上。翌晚,被告又再把D推倒在地墊,更用腿掃開D,令D向前跌在墊上。
據悉另外兩名同樣被指在該院舍虐兒的女職員,其中一人早前承認兩項虐兒罪判囚6星期,另一人則獲撤銷控罪。案件編號:ESCC 224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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