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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校董會私人草案 中大被促繳70萬開支

張宇人(中)強調以私人條例草案方式處理中大架構重組更有效率。(林彥汛攝) 張宇人(中)強調以私人條例草案方式處理中大架構重組更有效率。(林彥汛攝)
張宇人(中)強調以私人條例草案方式處理中大架構重組更有效率。(林彥汛攝)
【本報訊】3名身兼中文大學校董的議員包括張宇人、鄧家彪和劉國勳提出的中文大學私人草案,昨於立法會首讀。3人已去信中大要求支付約70萬元的草案開支,指有關費用為刊憲和登廣告費用,解釋稱用私人草案方式改革校董會,是因做法「有效率」,又期望條例可以最快11月進行三讀。
屬刊憲及廣告費 草案昨首讀
現時《私人條例草案條例》發起人,須就每個修訂向庫務署繳交33,500元。不過草案發起人可用有助政府措施施行等理由,向政務司司長申請豁免費用。在議員提出私人草案之後,亦要在憲報連續兩期刊登有關法案的內容,並本港中英文報章各刊登廣告兩次。
張宇人透露,他們已經向政務司司長申請豁免費用,而要求中大代繳70萬元,則為刊憲和登廣告的費用。他解釋,刊憲費用約6,000元一頁,而條例草案有57頁,進行一次刊憲需要約30萬港元,而法例要求他們需要在憲報連續兩期刊登有關法案的內容,連同廣告費的開支所以需要約70萬港元。他重申有關草案非個人草案,而是為重組中大架構,故要求中大支付相關費用。
張宇人不認為校方會採主動
至於有傳該私人條例草案是政府的意思,張宇人沒有正面回應,僅指有與政府商討改革中大,但當時政府向他表示,有太多條例需要處理,難以讓重組中大優先。他個人而言,又不認為中大會主動提出重組管治架構,故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他認為任何方法不會較是次來得更得快和有效率,又重申草案非對抗中大。
私人條例草案建議,將中大校董會的成員人數約減少三分之一,由55人減至34人,重組後的校董會校外成員佔大多數,與校內成員數相的比例約為2:1,即校外成員佔23人,校內成員只有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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