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行商場 清潔工藏武候懲
【本報訊】一名男子疑因不忿初戀女友跟其他男性「傾得好埋」,竟在油塘大本型買一把約20厘米長的刀,再拿着刀行商場。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認罪。裁判官鄭紀航直言,社會最近發生許多同類案件,「任何人都有機會跳掣」,下令被告繼續還押至7月11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
不忿女友與男同事傾得好埋
27歲被告鄭錦誠,報稱是清潔工。他被控於2023年6月10日,在油塘高超道38號油塘邨大本型,管有一把刀。案件上次押後是為索取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
至昨庭上透露,報告指被告適合答辯,毋須住院。被告隨即選擇認罪。
同意案情指,被告的女友在油塘大本型工作。案發當日下午5時許,被告在大本型見到女友跟她的男同事「傾得好埋」,他感到「好嬲」,於是前往商場買了一把20厘米長的刀,再往附近便利店買酒。他之後坐到油麗邨仁麗樓對開地上,刀放在身邊。被告叫油麗邨保安報案,說覺得無法控制自己。被告之後被捕,警誡下說自己因覺得憤怒才拿刀,無意傷害人。
辯方求情時指,女友是被告初戀,他事發時不知道如何處理,希望法庭讓被告保釋候懲,但裁判官認為較適合做法是繼續還押,再看感化官有否建議。案件編號:KTCC 10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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