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電有獎 環境局擬為賞金設關卡
【本報訊】港島今年4月中發生大停電。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港燈提交的調查報告,多名議員質問港燈會否接受港府的提議,將「恢復供電」獎罰制度下獲得、料達500萬元的獎賞,悉數回饋市民。港燈營運董事鄭祖瀛表示,賞罰機制的獎賞以全年作結算,現時仍未知具體情況,認為言之過早。鄭又指,受早前停電事故影響的市民可以與港燈聯絡及索償,該公司會與保險公司等討論賠償等安排。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則指,人為錯誤仍有獎賞反映機制不恰當,如果今年底結算得出港燈可獲獎賞,當局會與港燈商討。他稱,港府未來或在批出賞金時設置關卡,例如港燈將來發展計劃需經港府審批時,以此作為與港燈商談的策略。
港島停電 機電署10月前完成調查
另外,議員梁熙質疑事件違反電力條例,即供電商不得駁電予未經檢查的電力裝置。機電工程署署長彭耀雄回應指,正就停電事件調查搜證,承諾將會於今年10月或之前完成,若發現港燈有違法行為便會檢控。
大停電發生後,港燈上月中向機電署提交報告,指停電涉及數碼港開關站大翻新後,工程師意外接駁高壓電至後備電纜,出現短路,並觸發自動保護機制,致多區斷電33至4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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