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揭地舖肉中鼠 食署補鑊檢控負責人
【本報訊】本報昨日報道牛頭角兆景商場地舖的豬肉舖豬殼周地攤,惹來老鼠出沒,更在豬肉上行走,一眾商戶曾就商場的惡劣情況,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惟署方僅到場視察一會兒便離開,情況完全未有改善,令人質疑食環署偷懶。食環署昨補鑊,稱前日及昨日再到該新鮮糧食店巡查,發現店舖部分設備有損壞,遂檢控負責人;亦聯同商場管理處職員巡視商場內的公用地方,發現有鼠患侵擾的迹象,將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商場業權擁有人發通知書,規定於指明時間內採取所需步驟除去鼠患,否則會被檢控。
稱2月巡查已發現違規
署方表示一直有巡查該新鮮糧食店,早於今年2月24日,突擊巡查發現該新鮮糧食店未有妥為存放豬隻屠體,隨即按《食物業規例》提出檢控,有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及後,本月15日接獲有關該新鮮糧食店出現鼠患問題的投訴,隨即派員前往巡查,警告負責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持店舖衞生,同時加強店舖附近一帶公眾地方的防鼠及滅鼠工作。
食環署提醒業界,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包括新鮮糧食店,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任何食物業處所內有老鼠或昆蟲存在;而且須採取一切合理地需要的措施保護食物,以免食物受到污染或變壞的危險。違反以上規例者會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在2022年,食環署向違反以上規例的人士分別作出7宗及18宗檢控。此外,違規的食物業處所會被記下違例分數,嚴重情況可被取消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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