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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犯並非首次 香港光怪陸離

這些年,香港運交華蓋,多麼匪夷所思的事情也會發生。昨日又上演一宗離奇走犯案,為不足3個月內的第二次。一名涉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還押的六旬男子,聲稱不適被押解到伊利沙伯醫院求醫,期間趁懲教署職員不察,竟掙脫手銬逃出醫院再登上的士離開。若非其女兒大義滅親主動舉報,隨時到現在仍未將之緝捕歸案。
消息指,該名男子清晨時分到達醫院,趁懲教署職員前往病房護士站時,突然掙脫鎖在病床的手銬逃跑,在場人員即時喝止追截並召喚支援。很可惜,理應訓練有素的紀律部隊人員,竟然不及一個「奀挑鬼命」且身穿病人服的疑犯機靈,眼白白讓他逃脫。儘管署方事後成立調查委員會深入調查事件,但押解病人就醫的保安鬆懈,連手銬也沒有上緊以致疑犯輕鬆逃脫,有人失職已是寫在牆上。
走犯事件近年時有發生,5年內已有5宗,最近期一宗發生在今年4月,而且不僅走犯,還涉及掉包。37歲販毒男疑犯於西九龍法院的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與一名24歲襲擊案男疑犯交換身份識別文件,冒認對方保釋後逃逸。在眾目睽睽下偷天換日,情節堪比荷里活電影,令人側目。
此外,去年3月,一名22歲男子涉無牌賣酒等案被法庭判感化令,惟他未有按時出庭而被法庭通緝,被捕翌日帶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竟在等候應訊期間,趁執法人員不為意逃走,並在法院正門登上的士逃去。還有,2020年2月,一名18歲青年涉嫌販毒被捕,還押期間報稱不適送往明愛醫院就醫,翌晨趁看守人員不為意赤腳奪門逃走。
同類事件一再發生,事發地點不是醫院就是法庭,反映兩地保安鬆懈,人員明顯疏忽,且現行的押犯程序存在極大漏洞,當局一直沒有吸取教訓。正如本報早前指出,港府應參考外國,在還押保釋程序中引入高科技輔助,例如指紋解鎖、人臉識別、電子腳鐐等。須知道,這些技術在日常生活並不罕見,偏偏港府不予重視,以致在不容有失的保釋及押解程序中屢屢出錯,實在令人費解。
實際上,在疑犯被捕後,警方已可套取指紋及拍照存檔,在保釋程序中引入更多科技以作保障,以及為出庭及送院疑犯加上電子腳鐐以防逃跑,不過是增設裝置問題,並不涉及侵犯私隱,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當確診新冠的患者,前些日子也要被政府硬性規定必須戴上電子手環,以防他們通街跑,當局對待疑犯卻分外寬鬆,堪稱咄咄怪事。港府不思進取,毫不警惕,難怪走犯掉包不絕上演。
必須指出,走犯茲事體大,一旦這些疑犯逃走後再犯案,或去如黃鶴逍遙法外,不僅是對法治之區的最大諷刺,更隨時危及社會治安。當內地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刷個臉」就能購買車票和輕鬆購物,同時令罪犯插翼難飛,香港卻仍在故步自封,動輒以侵犯私隱說事,有漏洞都不肯去修補,證明香港許多問題,歸根究柢是人的問題,是為政者不作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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