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拆牆機器噪音 刊憲後予一年寬限期 已獲發標籤空氣壓縮機手提破碎機不受影響
【本報訊】市民或不再遭受鑽牆裝修的噪音滋擾了。港府修訂《噪音管制條例》的3項附屬法例,其中參考認可的國際標準,收緊空氣壓縮機和手提撞擊式破碎機的噪音排放標準,而該些附屬法例的修訂建議已於日前通過審議期。當局強調,新修訂不會影響已註冊的機器,亦會給予一年寬限期,供業界準備。
環保署昨日表示,政府上月向立法會提交《噪音管制條例》的3項附屬法例修訂建議,修改空氣壓縮機、手提撞擊式破碎機使用及建築工程指定範圍有關的條例。該署指,附屬法例C及D經修訂後,將參考認可的國際標準,把空氣壓縮機和手提撞擊式破碎機的噪音排放標準收緊2至3分貝(A),以改善本地的噪音環境。
當局指出,新修訂不會影響已獲發噪音標籤的空氣壓縮機和手提撞擊式破碎機,亦會在憲報刊登修訂後,給予12個月寬限期,予業界充足時間為新噪音排放標準作出準備。
已建新發展區納指定範圍
附屬法例修訂後亦把已建的新發展區納入為指定範圍,使新指定範圍與現有指定範圍內的社區獲得相同保障,減少潛在建築噪音影響。另一方面,為配合新市鎮發展而即將進行大型清拆的部分現存指定範圍,會從指定範圍中剔除,以反映實際情況的轉變及避免對新發展項目造成不必要的限制。新指定範圍將會分階段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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