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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扣押期間 接連發生走犯

西九龍裁判法院早前曾發生囚犯掉包事件。 西九龍裁判法院早前曾發生囚犯掉包事件。
西九龍裁判法院早前曾發生囚犯掉包事件。
【本報訊】對上一次走犯案,發生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宗販毒案被告在4月10日於法院提堂後,在該處的臨時囚禁室內疑偷龍轉鳳交換手帶,買通另一宗涉及襲擊案但獲准保釋的被告,並冒充對方身份,庭警在處理保釋手續時雖有核對身份證明文件,但未有察覺不妥,販毒男最終成功「保釋」逃去。警方後知後覺發現走犯已太遲,調查後同日拘捕借出身份的襲擊案被告,以及販毒男的妻子,懷疑她向丈夫提供金錢逃走。
掉包案 警核對身份未察不妥
涉嫌販毒的姓陳男子,於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押走期間,疑與一名獲批保釋、涉嫌襲擊女友的姓林男子交換身份識別文件,並冒認為林,成功獲准保釋離開法院。兩人同被控誤導警務人員罪,陳另被控從合法羈押逃離罪,案件日前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兩人各被加控一項控罪,而兩人的案件將會合併,並正式轉介至區院審理。法庭將案押後至7月11日,屆時被告須往區域法院應訊。辯方沒有保釋申請,候訊期間兩人續還押。
據了解,陳早前被搜出逾百克冰毒被捕,由於他曾多次進出法院,熟悉還押保釋的程序,疑因此覷準漏洞,趁在法院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往荔枝角收押所期間,詢問同一囚禁室內其他人,有沒有人願意跟他對調身份,陳並口頭承諾支付「掉包費」。期間,等候保釋手續的林同意,雙方交換手帶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份證號碼。陳疑口頭上答應林會提供兩萬元報酬,並將妻子的電話號碼給了林,着林在稍後若准保釋後可聯絡其妻取酬。
事實上,本港不時發生「走犯」,連同伊院事件,近5年內發生5次,逃脫的地點包括法庭及醫院,4次都是在警方扣押期間「走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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