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妻母受辱罵 屬性騷擾 警向同袍警隊索償
自撰入稟狀 促各賠16萬元
在警署報案室工作的一名男警員前日入稟區院,控告另一名駐守槍房的男高級警員以及香港警務處,涉及性別歧視。據原告指,他與該高級警員因小事結怨,其後高級警員多次刻意為難他,又稱「你要玩,我就同你玩」。及後高級警員更向原告爆粗稱「你老婆畀我X」及「你阿媽畀我X,生咗你個衰仔」,原告認為相關語句涉性騷擾及性別歧視,故民事興訟,要求該高級警員賠償16萬元,及要求警務處把16萬元捐贈予慈善機構。
原告吳漢森(譯音),被告林文隆(譯音)及香港警務處。據原告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他於案發期間駐守荃灣警署報案室,林則駐守同一警署槍房的高級警員。原告指在2020年7月22日把裝備歸還予槍房時,林正在清潔枱面,他稱呼林為「大佬」,並稱可否處理其事宜,林卻稱「問咩?你係咪唔交」又稱「呢度無大佬,叫師兄」,其後兩人爭執。兩日後原告歸還子彈時故意逐顆交出,林即質疑他有情緒問題不宜持槍,其後更正式投訴原告。
「你阿媽畀我X 生咗你個衰仔」
原告指上司有安排他與林面談解決事件,他亦曾向林道歉。之後他亦多次在警署見到林時,均被林嘲諷,其中於2020年11月19日,原告與林相遇時,林向他稱「你要玩,我就同你玩」。直至2021年6月19日,原告再到槍房時,林見到他時不斷向他大聲叫嚷,其後更不止5次向他稱「你老婆畀我×」及「你阿媽畀我×,生咗你個衰仔」。雖然林於翌日曾向原告道歉,但原告不接受,而林事後亦拒絕向原告發槍。
原告指,對於林該些說話感到被冒犯,認為涉及性騷擾,並指有關情況令他擔心妻子及母親的安危。原告指林的相關行為涉及性別歧視,令他感到焦慮及受壓;原告又指作為僱主的香港警務處,亦須就事件負責,因處方應要保障員工在良好工作環境下工作,免受他人欺凌及性騷擾。
原告現要求林就事件造成的情感傷害賠償12萬元,及因其性騷擾行為作4萬元的加重賠償,即共16萬元。原告亦要求香港警務處為事件負責,捐出16萬元予慈善機構。案件編號:DCEO 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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