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留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逾八成為假難民 年均百宗違紀 當局擬修例加強管理
【本報訊】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現時主要用於羈留因違反入境相關罪行而按照《入境條例》(第115章)等候遣送、遞解或酷刑聲請最終裁定的成年人,惟過去10年,青山灣中心的整體羈留情況出現重大變化,非華裔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並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有所增加,截至今年4月底,聲請人佔被羈留於青山灣中心人士的總數超過84%,其羈留時間、違紀個案數目增加,釋囚比例亦增多,故保安局擬修訂《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令》,包括賦權進行體腔搜查及尿液檢驗、把最長的隔離拘禁期增至28天等。
局方將於6月2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預計於11月1日生效《修訂令》。局方在書面文件指,自2014年3月實施統一審核機制後,非華裔非法入境、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並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有所增加,自此,被入境處羈留的人士大部分為聲請人,並留意到3大變化,其一是被羈留於青山灣中心人士的免遣返聲請人,他們的羈留時間相對其他被入境處羈留人士(例如內地非法入境者)普遍較長,對比2013年底和去年底情況,於青山灣中心被羈留60天至179天的人士所佔比例由8%增至26%,被羈留超過180天的人士所佔比例亦由少於1%增加至10%。
攻擊中心人員愈趨普遍
其次是有犯罪背景並被羈留於青山灣中心人士的數目增加,去年青山灣中心新收押的被羈留人士中約有60%為釋囚,而2013年的相關比例只有40%,24%曾干犯謀殺、販運危險藥物、搶劫、爆竊、傷人、勒索及強姦等嚴重罪行,部分更是重犯者。再者,2013年至2022年期間,中心每年發生的違紀個案數目約由70宗至160宗不等,即每年平均約100宗,被羈留人士互相打鬥及襲擊、攻擊青山灣中心人員等暴力行為愈趨普遍。
局方認為有需要作出《2023年入境(被羈留者的待遇)(修訂)令》,以進一步維持青山灣中心的紀律和秩序,包括賦權青山灣中心的註冊醫生或註冊護士,在監督或獲授權人員合理地認為為中心的紀律而有必要時,並在監督或獲授權人員的指示下,對被羈留人士進行體腔搜查;賦權監督或獲授權人員,以及青山灣中心的註冊醫生或註冊護士在監督或獲授權人員的指示下,要求被羈留人士提交尿液樣本,以分析來辨識是否吸毒者;因應被羈留於青山灣中心人士的常見違紀行為,在現行違紀行為清單之上訂明更全面的違紀行為;把最長的隔離拘禁期由7天增至28天;訂立機制讓有關被羈留人士就監督的懲罰令向處長提出上訴,而在等待處長聆訊該項上訴的期間,擱置執行該項懲罰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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