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租置屋甩包袱 無視基層陷困局
「安居樂業」四字知易行難,在本港,置業彷彿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多少年輕人被現實擊倒,有人寄望資助房屋,換來漫長的等待;更多人黯然離開,尋求新的發展空間。歷屆政府上任之初均信誓旦旦,承諾會解決住屋難題,惟每當推出新房策,皆被質疑違背初衷;例如近日獲通過的恒常化出售租置屋計劃,不但無助縮短公屋輪候冊,更可能炮製「空」宅,惟當局竟明言計劃是為改善混合業權下的管理維修問題。當局確實甩了包袱,卻可能加深基層困局!
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原意是協助有能力的公屋戶置業上車,讓租戶以扣除地價及低廉價錢購買單位,並成為業主。在計劃恒常化之前,當局回收租置屋邨的公屋單位後,將編配給輪候公屋人士,獲抽中者可選擇租住或直接購置相關單位;做法比較彈性,卻導致部分公共屋邨出現混合業權,有部分住戶是業主、仍有部分是公屋租客,房委會必須參與屋邨管理之中,更出現屋邨公眾地方管理維修責任誰屬等爭拗。然而,在計劃恒常化之後,每年約1,200個回收得來的租置屋單位,卻只會提供予輪候公屋人士購買,不能租住;無可否認,做法有望解決租置屋邨混合業權問題。
雖說新做法大大減省了房委會夾在租戶及業主中間變磨心的煩惱,同時有望為庫房省回龐大的維修成本。畢竟租置計劃涉及39條公共屋邨,樓齡最低的亦已是上世紀90年代興建,部分屋邨更是有近40年樓齡,維修保養開支必然巨大;早前就有指,將軍澳的租置屋邨維修工程費用多達一億元。然而,當局的做法有轉嫁責任之嫌,買家一時不察,隨時墮入「上車易、維修難」的困境,本以為能低價置業,卻墮入承擔巨額維修費用的陷阱。
何況,新做法很可能造成「有屋無人住」的奇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昨日指出,由於租置屋的目標買家是輪候冊上的綠表人士,以及「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合資格申請人,預料不會加長公屋的整體輪候時間。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不影響輪候時間的前提,在於租置屋單位能全部售出,現時未賣出的單位數量多達3.2萬個,一旦有部分單位滯銷,當局將陷入尷尬局面。既不能長期空置,若然重新出租,無疑是走回頭路;倘若把計劃擴展至白表人士,也意味着公屋輪候時間將被延長。
誠然,市民對於資助出售房屋的需求並不少;然而,即便作為新樓的綠置居單位,亦屢屢出現滯售,何況是以「老、殘、舊」著稱的租置屋呢?況且,租住與購置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同樣單位,有人願意租住,不代表有人願意購買。更重要的是,當局為何只強調不會加長公屋整體的輪候時間,卻對基層的輪候時間避而不談呢?在恒常化前,輪候公屋人士大致上是以「先到先得」形式等候,惟恒常化後,無疑是讓有財力者「打尖」,基層則因缺乏財力而機會減少,難道就不會影響基層的輪候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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