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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 虐孩11罪成 女職員6•26判刑

童樂居被揭多名幼童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 童樂居被揭多名幼童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
童樂居被揭多名幼童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
拋地 掌摑 踩頭 書本拍臉
本報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員工涉嫌虐童案,至今累計共34名女職員被落案起訴。其中一名在童樂居工作逾30年的女職員,被指在不足一個月內在上址虐打多名幼童,事後被控13項虐兒罪。該女職員昨於區院承認當中的11項控罪,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押後至6月26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據案情指被告對幼童虐待招式,曾試過扯起幼童把其拋落地、掌摑、以書本拍打臉部,及穿着波鞋踩臉等。
女被告陳麗娟(56歲)原被控13項虐兒罪,但她承認當中11條,其餘兩罪則於法庭存檔,控罪指她在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期間,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多名兒童,當中包括年齡1至3歲的4男一女幼童A、B、L、R、C,以及其他不知名幼童。
涉及17次事件 多人受害
案情指被告於1989年加入童樂居,並於2007年註冊成為幼稚園教師。被告被指於案發期間虐打涉案幼童,當中涉及17次事件,其中男童B涉及達10次事件。被告虐待幼童的手法包括扯起幼童把其拋落地、掌摑他們、以書本拍打臉部等,當中B試過被穿着波鞋的被告踩臉及手,亦曾被踢胸口等。所有幼童被虐的過程,均被院舍閉路電視拍到,被告最終於2022年1月7日被捕。
任職30多年 曾延期退休
辯方求情指一直單身的被告,在童樂居任職30多年,一直表現良好且愛錫院舍的兒童,當中曾在院舍獲其照顧的女童,現時已長大及任職護士,亦撰求情信及親自到庭支持被告。辯方亦呈上多封包括童樂居前院長及職員等的求情信,指被告犯案與其性格不符,又指她會用公餘時間出錢出力照顧院舍的幼童。辯方又指被告多年來緊守崗位,案發前被告已打算退休,但在得悉人手不足下,才決定延期退休,最終卻發生本案。被告明白自己做錯,並承認當時未能管理其情緒,在被捕後亦盡早表明認罪,望獲法庭輕判。案件編號:DCCC 54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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