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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執法成效不彰 機構籲擴規管

社協要求港府加強教育及監管地產代理,以規管劏房。 社協要求港府加強教育及監管地產代理,以規管劏房。
社協要求港府加強教育及監管地產代理,以規管劏房。
【本報訊】劏房租務管制生效至今已將近一年半。有機構指港府雖成立了區域服務隊及特遣隊負責教育及執法,但成效不彰。機構指,防止業主濫收水費的條例阻嚇力不足,認為單依靠劏房租客投訴檢舉,難阻違法業主的濫收惡行。機構建議當局擴充規管範圍,要求從地產代理着手,加強把關,例如業主與租戶訂定租約情況,以至防濫收水電費。
香港社區協會在今年一至五月,成功訪問了282個透過地產中介租住各類型位於私人樓宇的劏房、板間房、床位及天台屋的住戶,發現60%受訪劏房戶經由地產代理租屋,當中55%租約由地產代理準備;近35%人租住單位後繼續由地產代理代為收租及計算水電,租住後亦只得60%租戶可以直接聯絡業主,其餘均需轉折地透過地產代理轉達訊息,另有40%人指由租屋至今從沒有見過業主。
延伸至地產代理
社協指出,調查發現地產及業主代理存雙重身份的情況,認為難以持平地保障業主及租客的利益,更加指部分地產代理佣金照收,但是服務質素欠佳,包括沒有主動提及已經實施了劏房租管,未有提及租戶既有的權益。
社協要求當局,加強教育及監管地產代理,抽查嚴懲違規地產代理及其所屬持牌公司,以源頭堵截新增違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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