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直擊:租置屋違例放租 房署視若無睹
暗盤未補價 業主教路避查
未補價資助房屋淪業主賺錢工具,房屋署視若無睹,二手交易平台成「暗盤」天堂!私自非法出租公屋或未補價居屋、租置屋俗稱為「暗盤」,本報發現不少人於二手交易平台Carousell徵租暗盤,經記者實測後發現,有出租暗盤的公屋租戶或居屋業主會透過此平台接觸潛在租戶。而記者更成功潛入一個位於觀塘翠屏北邨未補價租置屋的單位,面積約145平方呎,開價月租6,500元,業主更「教路」如何規避房署人員調查。議員批評房署執法消極,建議更新指引,讓前線員工主動調查懷疑個案。
本報記者發現有不少人透過Carousell徵租暗盤,只要輸入關鍵字「暗盤」便會有數十個貼文稱「徵租」,並詳列單位地址、價錢等需求,實際上是放租人透過平台接觸潛在租戶;另亦有求租人發文求租暗盤。
記者以求租人身份發文實測,兩日內已有放租人接觸,並向記者透露有意放租於觀塘翠屏北邨未補價租置屋單位。放租人亦非常小心,指明記者睇樓前出示糧單或卡片,以防房署職員「放蛇」;事前又多番詢問租屋意圖及要求,確保「傾好晒真係有興趣先帶你上去睇」,並指「暗盤通常無租約、無信箱」,明言「因為保障雙方,你知雙方都唔可以租呢啲盤」,又提出因擔心遇到租霸,故要求先預繳4個月租金作為按金。
月租6500 料3.5年已回本
記者上門睇樓由業主女兒帶領,單位屬翠屏北邨翠樟樓高層單位,現場所見單位屬開放式,電視機、雪櫃、煮食爐、床架等齊全,洗衣機則置於窗邊,有獨立廁所連浴室及廚房,面積約145平方呎,月租6,500元,水電煤另計,網絡費用因要綁定業主名字需預繳兩年。
業主女兒強調,此單位為新裝修,購入後未住過,僅作放租之用,而單位非常受歡迎,「唔係你想租我就租畀你」;又提醒「我租畀你同你租都係犯法,(租戶)自己走去房屋署舉報,自己都賴嘢。」對於如何應對房署職員,她又「教路」,只需聲稱單位由家人借住即可,平時亦要小心,不要太張揚。
公屋及居屋原意是協助基層上樓,而租置屋與居屋類似,市民可透過政府提供的折扣價自置居所。若要於公開市場放售或出租圖利,則必須先向房屋委員會補價。翻查資料,涉事單位因應「居屋2022」推出,業主於今年2月底以約28萬元買入;若以月租6,500元推算,業主只需約3.5年已經回本。
議員促更新指引 主動調查
議員梁文廣批評,Carousell及不少討論區都有此類暗盤存在,濫用政府公帑非法牟利,他明白房署執法上有難度,但單靠居民舉報未必可行。
梁文廣認為應更新指引,讓前線員工主動調查懷疑個案,並多作宣傳,或推出舉報獎勵增加市民舉報誘因。房署則回覆稱,就居屋而言,任何人就其單位作出非法讓與即屬犯罪,按《房屋條例》,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記者梁皓芊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