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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未召死因研訊 家屬上訴 官押後裁決

【本報訊】南丫海難發生至今逾10年,死者家屬一直要求召開死因研訊。有死難者家屬於去年6月入稟高院,要求法官頒令死因裁判法庭就事件召開死因聆訊。惟高院拒絕其申請,當中有兩名家屬不服裁決,並提出上訴。上訴方指出案件確關乎公眾利益,家屬亦希望可透過死因研訊找出更多真相,研訊亦可就事件給予更多建議。上訴庭決定押後作書面裁決,並於半年內頒發。
本案的上訴人分別是梁淑玲及趙炳全,分別是罹難者梁家杰及趙少琼的家屬,在原審時作為申請人之一的徐志盛並不包括在內,答辯人則是死因裁判官。兩名申請人均沒有到庭,只有律師代表,答辯方則對上訴表示中立,並無代表到庭。
指原審忽視涉公眾利益
上訴方表明,原審法官忽視了案件確涉及公眾利益,家屬希望可以透過死因研訊,就事件查找更多真相,並就相關傳聞釋除疑慮。上訴方指,原審法官並無處理到有關事件的新證據的問題,即包括涉事船隻的結構及缺陷等問題,該些證據在早前的其他調查報告均未觸及。上訴方指雖然已就有關海事處與是次悲劇的關係已有相當資料披露,但其他方面,如船公司及有關船員工時長卻鮮有觸及。上訴方指死因研訊可以作出不同的建議,故確有利於公眾利益。
上訴庭法官問到,就家屬的民事訴訟是否已全部達成和解,若所有民事訴訟已完結,相關討論可能只會屬學術討論。上訴方指據其所知的死者家屬民事索償均已達成和解,不過死因研訊確可幫助死者家屬為事件畫上句號。案件編號:CACV 48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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