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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被官斥「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 收賄案 前警員又改口認罪

前警員蘇靖峰(左)准保釋等候判刑。 前警員蘇靖峰(左)准保釋等候判刑。
前警員蘇靖峰(左)准保釋等候判刑。
【本報訊】已破產的時任警員涉嫌向一名貸款公司董事收取賄款共1.33萬元,以回答對方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另涉嫌未經許可向同袍索取貸款約一萬元。廉署控告他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案件早前在沙田法院首次提訊時,男警原承認全部兩罪,後來卻表示欲撤銷答辯,被裁判官斥責「法庭唔係你想點就點!」押後至昨日處理其撤銷答辯申請。被告昨撤回申請,維持認罪。裁判官最終押後至7月4日判刑,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違社服令 另案改判監准緩刑
29歲被告蘇靖峰,案發時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涉案兩項控罪於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10月11日期間發生。同案另一名37歲被告彭閏謙,則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他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彭案早前押後至7月11日再訊。
蘇靖峰另外亦涉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獲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後因多次遲到被指違反社服令,本月被改判監禁10日,緩刑12個月。
本案案情指彭閏謙在2019年透過電話推銷貸款服務時認識蘇靖峰。2021年6月30日至7月14日,蘇問彭借款,彭拍下他向旺角警署報案的編號卡之照片傳予蘇,着他幫忙查看案件進度。蘇答允幫忙,其後稱已詢問該區他認識的同袍指案件正調查中,及後又再問彭借款。蘇共16次問彭借款,並借得1.3萬元,款項最終全數歸還。案情又指蘇於2021年破產,同年9月向同袍要求借款一萬元,他並沒有就此事及問彭借款的事向警務處申請許可。
案件編號:STCC 146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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