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新電子支付系統領交津
【本報訊】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推出逾4年半,目前乘客須使用八達通搭車才可領取補貼。運輸及物流局表示,隨着電子支付日趨普及,運輸署正與不同電子支付系統營運商會晤,以制訂具體推行方案,將適合的電子支付系統納入計劃。
須普遍獲公交承辦商採用
當局表示,物色新電子支付系統時,須考慮有關平台是否已普遍獲各個公共交通營辦商採用,平台亦須符合特定運作要求,包括有關上傳和核對收費系統的交易紀錄、計算和發放補貼,以及監察機制等要求,確保計劃運作暢順,並在盡可能方便市民領取補貼的情況下避免濫用。
據運輸局去年數據顯示,乘客乘搭公共交通時通常慣於八達通支付車費,例如港鐵經八達通所獲得的票務收入佔整體90.6%;渡輪則有92.3%;專營巴士、電車的八達通票務收入則分別佔96.6%及87.7%。反觀,來自其他電子支付方式的票務收入明顯較低,港鐵僅1.4%,專營巴士、渡輪更分別只有0.7%及0.1%;電車正試行透過其他電子支付方式收取車費,料今年9月完成試驗日。
當局又指,交通補貼計劃受惠人數眾多,每年經常開支超過30億元,而有關數字尚未計及生效至今年10月底的臨時特別措施,即放寬每月公共交通開支門檻至200元;提高每月補貼上限至500元。考慮計劃長遠安排時,政府會在審慎理財的大前提下,謹慎平衡各項考慮因素,確保公帑運用得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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