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專有罪責辦案 港勢淪網騙天堂
科技罪行6年飆3倍 開位領導刑檢分科
科技罪行的案件6年增加3倍。為打擊新型科技罪行,律政司建議刑事檢控科設立的科技罪行分科,並新增一個首席政府律師職位,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昨日通過有關建議,並交由財務委員會審批。有議員關心現時科技騙案每年增長,詢問如何有效地針對社交媒體平台的騙案,稱「遲一日都有幾十位、上百位市民受騙」,又擔憂如果香港沒有針對網上騙案的專有罪責,會讓罪犯認為「香港係犯罪天堂」,甚至「特登來香港呃香港市民」,建議可參考內地訂立的罪行及英國正草擬的網絡安全法,訂立專門罪責。
政府提出在刑事檢控科內成立以一名首席政府律師為首的分科,專責處理關於科技罪行和數碼證據的事宜,以加強網絡攻擊和網絡恐怖主義、加密貨幣及網上眾籌平台等的詐騙、起底、網上發放訊息煽惑他人犯罪等事宜,該職位每年預計開支約375萬元,分科另設一個首長級副首席律師及助理首席政府律師、9位政府律師或高級政府律師。
針對網絡攻擊起底眾籌
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指科技騙案每年增長,詢問政府如何針對根源解決問題,如社交媒體平台;議員周文港也指現時「仿真人」等人工智能罪案增加,如假扮母親要求支付贖金,也愈來愈具欺騙性,又指科技罪案哪怕金額巨大,但刑罰和暴力槍械的判刑未必對等,詢問政府會否加重刑罰。
當局同意科技罪行的案件數目明顯地上升,過去6年增加3倍,詐騙案今年首季增加到8,886宗,較去年同期上升六成半,超過七成和網上騙案有關,希望加設職位後可更早對案件提供法律意見,職位也會檢討現行證據法和打擊科技罪行的法例是否足夠和有效。
法律改革委員會早前針對依賴網絡的罪行提出立法建議,議員鄧飛指是次開位針對法改委建議,惟建議未有排上立法會議程,質疑先開位的做法是否恰當。當局回應指法改委提出建議後,相關決策局需要考慮是否落實,而這個職位可給予法律意見。
倡參考內地及英國做法
對於香港還未有針對網絡騙案訂立專有罪責,議員容海恩建議參考內地做法訂立罪責,否則擔憂會讓罪犯認為「香港係犯罪天堂」,甚至「特登來香港呃香港市民」。議員葉劉淑儀則詢問當局會否參考英國正草擬的網絡安全法,指其權力更大,比起「律政司申請禁制令禁幾首光榮歌」是「小巫見大巫」,當局回覆指會考慮不同地方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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