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草案首讀 指引待釐清
【本報訊】社會上不斷發生虐兒事件,勞工及福利局昨在立法會首讀《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旨在及早發現和及早介入虐待兒童個案。草案押後二讀辯論,並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但社福界議員狄志遠表明有3方面憂慮,首先是相關指引並不清楚,實際上個案的情景複雜,擔憂從業者會不知不覺誤墮法網。
增不足20宿位 杯水車薪
狄志遠又指專業人士聽到有關個案時會採取介入手法,但當要求強制舉報時,兩者或會有衝突。他又指其他配套措施不足,政府雖說會開新院舍,但宿位不夠20個,又擔心不能應付大量舉報,從而拖延個案,甚或對當事人有反效果。
相關草案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人士,指明社會福利、教育、醫療衞生界別的專業從業人為「強制舉報者」,其必須在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已遭受或正面對嚴重傷害時做出舉報。違反規定者將面臨最高監禁3個月並罰款5萬元的懲罰。草案提供免責辯解。為配合條例生效,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培訓,以及早發現和介入個案。
政府建議草案由立法會通過,18個月後實施,預期條例生效後,舉報個案數大幅上升,政府會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名額,在有需要時提供緊急安置,並加強公眾教育和宣傳,適時檢視現行預防和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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