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准電動可移動工具行駛 冇前後燈 風火輪未必合規
【本報訊】政府計劃下半年修例,容許電動可移動工具在指定單車徑行駛,但當局文件沒有列明哪一種工具合規,只交代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車輪數目容許只有一個,令人質疑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是否合規,外界對此有不同意見。議員要求當局清楚列明細節,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指,「風火輪」沒有白燈前燈,紅燈後燈等裝置,不符合修例的安全要求,他認為市民不可以在「風火輪」加裝任何裝置,當局變相禁止「風火輪」在路上行駛。他相信當局沒有列明哪一種電動可移動工具可以在路上行駛,是要保留日後這些工具出廠時,已經符合政府建議技術和安全要求的可能性 。
議員倡釐清細節
香港便攜式電動車總會創會顧問嚴丞翊卻指,除了改裝煞車系統外,加裝前後燈不算改變車的機件,不會影響性能,相信「風火輪」只要符合安全要求就可以在路上行駛。他又指,當局計劃限制電動可移動工具在單車徑行駛是個好開始,期望日後放寬至更多地點使用,包括西九文化區、觀塘海濱、離島等地方。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指,日後納入規管的可移動工具,必須通過機電署審批方可合法使用,市民需到合規格商店購買,港府有必要清楚交代細節,若不清晰或會令市民誤墮法網。在文件上並無禁止使用「風火輪」,委員會亦將在本月16日的會議上討論相關事宜,務求規管得宜。
本文連結 :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要聞港聞/odn-20230614-0614_00176_224/擬准電動可移動工具行駛--冇前後燈--風火輪未必合規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