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地價鼓勵私人建院舍 港府認被動
【本報訊】政府早於2003年推出計劃,鼓勵發展商在新發展物業內提供安老院舍,但推行近20年,至今只收到7宗申請。鑑於本港院舍宿位供不應求,政府有意向發展商提供更多誘因,包括讓發展商免地價興建安老院舍。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事宜,政府承認舊有安排「誘因不足」,所以推出免地價安排。有議員認為政府應更進取在賣地條款加入規定興建老人院,又關注政府有否和地產商會了解免地價的吸引力。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指計劃本月底放寬現行做法,不再限制每幅地可獲豁免地價的合資格安老院舍數目,院舍總樓面面積上限亦會放寬至1.2萬平方米,另外在計算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時,可寬免院舍的總樓面面積,會試行3年後再作檢討,並計劃在今年內為殘疾人士院舍制訂同類計劃。他希望放寬限制後,可增加發展商興建安老院的吸引力,強調要多管齊下增加院舍宿位,包括政府帶頭在公營房屋項目預留5%土地興建社福設施等。
議員倡賣地時硬性規定興建
議員李鎮強認為「鼓勵」一詞不當,應使用「規定」或「要求」私人發展商興建。議員狄志遠指同樣認為政府應該更「進取」,在賣地條款加入規定興建老人院,「唔係(發展商)做就做,唔做就唔做」。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譚卓姿回覆承認,現時當局推行計劃「有啲被動」,因主動權確在私人發展商手上。但過往5年新批土地,有18個項目新增相關條款要求興建安老設施。而今年賣地項目,政府會在3個項目要求發展商提供安老院舍。
議員周小松批評計劃在2003年推出至今逾20年但僅能成功解決200個宿位,直言十分不理想,又形容為「龜速」,對於政府計劃在2027年前增加6,200個安老院和1,900個殘疾宿位,他認為距離目標甚遠。何啟明回應指有關計劃興建的宿位應為資助宿位,而現時討論的為私人宿位,6,200個宿位與私人計劃非直接相關。
議員管浩鳴則問到,當局有否和發展商以及地產商會了解,單是寬免地價的安排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何啟明回覆表示,吸引力要視乎市場環境而定,又強調政府會多管齊下去增加宿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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