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燃料價急漲臨門 兩電須分擔成本
中期檢討 重點商 賞 罰 社會責任
近年兩電事故頻生,繼中電的「屯元天大停電」後,港燈亦有「港島大停電」。政府打算就《管制計劃協議》進行中期檢討,內容包括減低兩電准許利潤,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已向兩電預告,下月將展開討論,以檢討賞罰制度等重要議題;初步亦有構思,要求電力公司在能源價格短時間內急升時,需要負擔部分成本,避免由市民承擔全球能源危機帶來的所有額外燃料費。
港燈因人為錯誤而導致停電事故,但根據協議,港燈反而可獲得獎金,令社會嘩然。根據安排,停電後若電力公司在指定時間內恢復供電便可獲獎金;謝展寰坦言,若因人為錯誤導致停電,無理由修理好便可獲獎金,形容此舉不合理,故會跟兩電討論有關事宜。
研大亞灣輸港電力增至30%
謝展寰又指出,當全球出現能源危機時,不應由市民承擔所有額外燃料費,兩電作為公共事業,有社會責任分擔成本,「係咪要市民全部去分擔?電力公司其實都有社會責任。」當局初步構思,要求電力公司在能源價格短時間內急升時,需要負擔部分成本,減輕市民負擔。
不過,他認為提供准許利潤,有利電力公司計劃長遠發展,因此不會要求兩電 「唔好賺」或「蝕都肯制」。為長遠計,始終要研究降低發電成本方法,才可降低電費,本港可選擇與區域合作,由內地供應價格合理、可靠、清潔及低碳的電力予香港,例如要求中電增加大亞灣核電廠供電量,他希望將來可以增加大亞灣輸電能力,加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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