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不投票 康署女職員判囚准緩刑
【本報訊】 一名康文署辦公室女助理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將前區議員郭子健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分享至多個社交媒體群組,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9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
轉載郭子健貼文
48歲被告黃佩君,案發時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辦公室助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昨判刑時表示,被告的行為會影響選舉公平,誘使他人令選舉不能有序進行。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判處緩刑。
案情透露,黃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的選舉期間,在9個社交媒體群組上展示同一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廉署展開調查,發現黃佩君展示的貼文,原文由前區議員郭子健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
郭子健涉嫌在該選舉期間,13次在多個社交媒體專頁和群組,以及通訊群組頻道展示3個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包括黃佩君分享的貼文。因郭子健已離開香港,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他。案件編號:ESCC 92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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