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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告申毋須答辯 今裁定表證是否成立

【本報訊】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當中16人不認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已舉證完畢,其中4名被告吳政亨、林卓廷、黃碧雲及何桂藍認為控方表面證供不足,申請毋須答辯。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將案押後至今早續審,屆時法官會裁定控罪是否表證成立。
要求對「非法手段」作定義
代表林卓廷及黃碧雲的大律師指,即使被告同意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並不足以定罪,還需要其他元素,包括令特首下台及解散立法會,但本案中並無相關證供。代表何桂藍的大狀則指,審訊中從沒傳召憲法專家,來解釋控罪中何謂「非法手段」,例如巴士司機罷工,又是否屬於非法手段。法官反駁,巴士有其他替代品,不能和政府類比,又指若財政預算案遭否決,本港便會陷僵局。法官認為可以用常理理解非法手段的意思。
控方則指,各被告以非法手段,嚴重破壞特區政府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因此表面證供應該成立。
16名不認罪的被告中,其中10人續准保釋,包括楊雪盈、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李予信、施德來及陳志全。6人繼續還押,包括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4名表明認罪被告,包括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連鎖店「AbouThai 阿布泰國生活百貨」的東主林景楠,審訊中先後以污點證人身份作供。案件編號:HCCC 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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