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社服令 遲到收警告信 前男警改判監10天准緩刑
【本報訊】時任男警因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去年6月承認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過,被告在履行社服令期間曾經遲到及收到警告信等,被指違反社服令,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聽罷陳詞後,相信被告不會好好完成餘下的社服令時數,因應案情,亦不適宜罰款,決定取消社服令判罰,改判被告入獄10日但准緩刑12個月。
現年29歲被告蘇靖峰,事發時是警員,現職廚師。據辯方透露,被告在毅進畢業,現時的工作月入約1.5萬元;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分別6歲及1歲的女兒,妻子現再懷孕,沒有工作,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被告昨親撰求情信,稱深感後悔。裁判官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不適宜以罰款處理,最終拒絕辯方要求,決定取消原本的社服令判罰,改判被告入獄15日,因被告認罪減刑至10日,但准他緩刑12個月。
賭外圍涉款逾32萬
案情指,被告於21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仍擔任警員時,在休班期間,多次向一名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並先後將逾200筆共逾32萬元款項轉帳到指定戶口。廉署接獲轉介貪污投訴遂調查,徵詢律政司後,落案起訴被告。案件編號:STCC 28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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