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令禁制反修例歌 下周一開庭處理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包括該歌曲的旋律及歌詞,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者使《願榮光歸香港》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法庭會於下周一(12日)下午開庭處理有關禁制令,預計需時15分鐘,由法官陳嘉信處理。
原告律政司司長,被告是從事相關被禁制行為的任何人。原告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被告在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以及在能構成上述煽動的情況下;或在具煽動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原告亦禁制被告以任何形式發布該歌曲,意圖侮辱國歌,致令其相當可能被誤會為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言屬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原告亦要求禁止被告協助、促使或教唆他人參與上述行為,或者故意授權他人參與相關行為。入稟狀同時附上列表,指禁制令包括列表上的物料,被告或任何人須立即採取行動,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的行為。該列表中有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連結。
葉劉:搜尋器有責任刪除
行政會議召集人兼議員葉劉淑儀表示,針對有人持續地在公開比賽中播錯國歌,而體育隊就算努力也無法制止有關問題,加上Google不合作,因此對於律政司申請禁制令感到高興。她相信如果法庭批出禁制令,包括Google在內的搜尋器,都有責任刪除法令所指的歌曲。她又認為申請禁制令與言論自由無關,指歌曲含煽動顛覆意味,不是一般表達,故不影響市民言論自由。 案件編號:HCA 855/2023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