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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毒殺妻女囚終身 終院批出上訴許可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前副教授許金山涉以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毒殺妻女,受審後於2018年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判囚終身。許其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但被上訴庭駁回。許不服判決並認為案件在法律上有重大及廣泛重要性的爭議,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昨開庭處理其申請後,決定就許的部分論點批出上訴許可,並排期於10月10日處理其正審上訴。
56歲上訴人許金山,被控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其妻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許要求終院處理的法律爭議是當有證據去加強對控方案情的懷疑時,是否需由被告一方去證明自己無罪,以及有關原審法官就部分事實裁定向陪審團作出的指引提出質疑,當中包括找到涉案的洩氣瑜伽球時,並沒有氣塞的爭議。
氣塞去向成爭議
有關沒有氣塞的爭議,上訴一方認為對於本案屬重要,因控方須證明涉案瑜伽球是許金山有意圖而放進車內,如能找到該球的氣塞,對於找出是誰把球放進車內會有幫助。上訴一方指該氣塞可能是證物,而警員處理不當或丟失,但原審法官作指引時並無為此向陪審團作出相關分析,對許構成不公。終院最終就此方面的爭議批出上訴許可。至於是否需由被告去證明自己無罪的法律爭議,終院則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案件編號:FAMC 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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